星期四, 11月 13, 2008

如果

如果我三年期滿

還眷戀這家公司不走

我就枉費父母生的腦袋

跟列祖列宗的期待



我就是沒救了

成了等著下一代來完成自己未成願望的笨蛋!!

我常常在想

如果用這麼笨的方法做事情

都可以賺到錢

我實在想不出道理

跟一些聰明人一起到外面打拼

會差到哪裡去

不過也有可能是我笨

參不透台灣電子業的運作模式~~

沒有留言: